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鴻通基金
第一條:基金的性質和原則
本基金是集團公司員工自愿參加的互助組織機構,是企業內部的員工關愛基金。
本基金以“企業倡導,員工參與,關愛員工,服務員工”為基本的原則,建立員工與員工之間、企業與員工之間互幫互助的良好機制。
第二條:基金的管理機構
1.本基金的管理機構為基金管理委員會,設立主任1名,副主任3名,成員若干。會議由主任召集和主持,青年榮譽委員派員和工會派員參加。
2、基金管理委員會履行的職權及義務
(1)組織基金會的業務活動,包括資金的募集和使用;
(2)負責基礎財務工作,制定基金內部會計制度;
(3)負責受理困難員工的求助報告,及時向委員會報告;
(4)修改基金的管理制度;
(5)決定基金會相關重大事宜。
3.本基金會的工作應接受集團公司青年榮譽委員會和工會的監督。
4、組織架構
鴻通基金管理委員會
主任:
副主任:
第三條:基金注入與來源
1、鴻通基金由集團公司、鳳凰國際大酒店、客運南站、運輸公司、蘭郡假日酒店、中達汽修、鴻通物業注入資金;
2、青年榮譽委員會和工會對基金會的工作有建議、批評、監督的權利。
第四條:會員的義務
1、申請鴻通基金要實事求是,如實反映情況,不得虛報;
2、按月交納會費,會費由財務部在發放工資時扣除。
第五條:員工關愛基金范圍
1、凡在生活、就醫、子女上學等日常生活中有困難的員工:
2、凡自然災害、突發事件等原因造成重大損失和生活困難的員工:
3、非自身原因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;
4、對重大自然災害和貧困地區的愛心捐贈。
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不予幫扶:
(1)公司組織捐款時不參與者;
(2)犯罪、詐騙等其它情形。
第六條:員工關愛基金標準
1、員工本人患病住院,根據情況基金管理委員會發放慰問金800元;
2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基金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:
(1)員工本人或直屬親屬患重大疾病,醫療費用數額巨大的;
(2)因生活困難造成無法支付子女上學的;
(3)因自然災害、突發事件等原因造成巨大損失的;
(4)員工家庭直系親屬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出現喪事;
(5)對外慈善捐款、公益捐款;
(6)其他特殊情況造成員工家庭生活困難的。
達州鴻通基金管理委員會
2019年9月24日